"); //-->
就像在IPTV业务上,手机电视成为电信和广电第二个结合点。但与IPTV不同的是,无线应用向来都是移动通信运营商的领地。这一次,广电是“闯入了别人家的门”。但笔者认为广电的作用不可小视,在手机电视业务中可以大有作为。
首先,广电部门对电视内容有监管权,也就是说手机电视的牌照是由广播电视总局来颁发。目前广电总局已经颁发了6张手机电视牌照,分别颁发给了上海文广、中央电视台、广东南方传媒、中央广播电台、国际广播电台和北京电视台。这些获得手机电视业务牌照的企业都是广电背景的,意味着广电企业将在手机电视中占据主动地位。
其次,广电企业是传统的内容提供商,在内容提供方面很有优势。2006年底,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都和中央电视台展开了合作,开通了中央电视台大部分节目频道。2007年的春节晚会就通过了手机电视业务进行了直播。如此有影响力的内容必然会吸引用户使用,从而使更多的人认识和体验手机电视业务。
再次,广电企业有机会绕开移动运营商,自己运营手机电视平台。手机电视业务应用的技术可以分为两大类:基于蜂窝网络的流媒体技术和基于数字广播网的广播技术。目前只有移动运营商搭建了自己的流媒体手机电视平台,所有的手机电视内容需接入运营商的流媒体平台。而有实力的广电企业完全可以自己搭建和运营流媒体手机电视平台,然后通过移动运营商的无线网络进行传输。如果采用广播技术,则根本不需要通过运营商的网络。但是如果绕开了运营商,广电企业需要考虑如何向用户收费:要么通过线下的方式进行收费,要么就像传统的电视节目一样,对用户免费。
手机电视被认为是3G时代的主要应用之一,给电信企业和广电企业都能带来机遇。电信企业可以收获更多的流量费和信息费分成;广电企业则可以获得一个新的内容发布渠道和实现新的赢利模式。同时,手机电视业务的发展也需要电信和广电企业共同来推动。笔者认为手机电视业务获得发展的关键因素主要有:良好的网络条件、支持的终端数量、有吸引力的内容以及大众能接受的资费水平。3G网络商用后,无线网络的带宽更宽了,传输速率更高了,手机电视的用户体验也会得到很大的改善,这对处于发展初期的手机电视业务而言肯定是有促进作用的。电信和广电对手机电视业务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,只有二者进行合作将蛋糕做大,才能都从中获益。
*博客内容为网友个人发布,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,如有侵权请联系工作人员删除。